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xx年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0件。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审批案件381件,完成率达45.9%,办结案件262件,结案率达68.76%,经费投入计划数91.3万元,已投入91.5万,经费投入率100%,已支出36.8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6万元,咨询补贴费用支出10.81万元,经费使用率达40.22%,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100%。
二、工作举措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县局分管局长、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承办人。从评查的卷宗来看,优良率达98.5%,无不合格卷宗。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镇、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法》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三、存在问题
1.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未达到序时进度,案件结案率偏低。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四、下一步打算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3.与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4.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中旬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争取按要求完成“双百”任务,年底取得好的考核结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一、对标全国一流,完成法律援助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三、肩扛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四、落实司改任务,积极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五、服务重点人群,做好"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3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4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认真落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深入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面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
县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人员1名,聘任兼职法律顾问1名。并对外公开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职工对合法权益的诉求7例,解答职工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会相关业务的咨询22人次。
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先后挂牌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基地”,明确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法院为3名受聘的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其中工会干部2名、律师1名。今年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邀请调解劳动争议4例,经过调解达到和解的3例,减少了劳动争议法院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介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各类劳动争议等职工法律服务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二是与县法院、企业工会组织三方联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用工单位在规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帮助、引导,使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调处有了更为详尽、规范的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了主席值班信访接待制度。对集体上访、群体性的事件和党委、政府交办事件,采取事前协调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调处。
三、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联动工作
一是联合人社局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3月份集中进行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检查,避免了黑,中介欺骗农民工行为的'发生,5月份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走访了全县100余家用工单位,强化了用工管理制度,确保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县总工会在认真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招投标中心了制定了“开发商招投标预付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
三是县工会与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联手化解了涉及劳动纠纷案件12起,化解率100%。协调信访局调处涉及职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上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县社会的整体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5
舒城县残联突出残疾人困难群体维权服务,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50余件,接受残疾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编印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免费向残疾人群体发放,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观念。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确立残疾人保障法律援助申请转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联络机制等工作制度。舒城县残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通力合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扩大服务网络,方便残疾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在每年5月份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助残扶残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建立残疾人困难群体信息资料库,将生活困难残疾人群体信息纳入信息库,通过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残疾人来电来访“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申请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6
根据省、xx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xx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xx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xx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xx月与xx月xx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xx月,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xx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xx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xx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xx月和xx月xx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xx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xx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xx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xx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xx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xx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7
20xx年,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为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行依法治国理念,借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之机,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1家县直单位,以及云南省若再律师事务所、金桥法律服务所于20xx年xx月xx日在龙陵县抗日纪念广场开展了一场气势昂然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采取集中设点发放宣传单为主,电视、广播同步宣传为辅的宣传方式。当天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共70人,受援群众2300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现场接待咨询800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5件。此次宣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培训工作在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县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进行了二期培训工作。培训班名称分别为上半年x月份召开的题为“提高司法行政业务素质,推进全县法律服务水平”的司法行政业务专题培训会和下半年x月份召开的题为“强化法律援助培训、提升干警工作水平”的法律援助专题培训会。培训班次共计二期11班次,分别为上半年1班次,下半年10班次。上半年主要由原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兴早同志担任主讲,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卷宗规范、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等,培训参加人数为26人,8个课时。下半年主要由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厅安排到我县支持帮助工作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云南服务团团长(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安信律师主讲。培训内容为非诉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理依据、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法律援助工作的办案程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注意事项、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法律援助案件案源的拓展,培训参加人数为59人,40个课时。通过培训,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8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风波》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转载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9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进行,取得了一些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20xx年9月前,将建立独立的'工作场所,4名工作人员,配备桌椅、文件柜、电话、电脑(包括视频、网络连接,确保工作及时输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标志明显,室内法律援助指南标准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增加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强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使这种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受欢迎,发挥更好的作用,每月至少完成5次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积极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提高公众意识。充分利用辖区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援助宣传,参与学校、村(社区)等活动。前来咨询的人 2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同完成 21起法律援助案件,使每一起案件形成简报上报。
虽然我们在20xx年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法律法规知识不太熟悉,拖延了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地回答问题,我们的员工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以弥补不足。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0
区、县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提纲:
一、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业绩(二)亮点工作1、“最多跑一次”,提供“当日办”高效服务2、“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4、“提升满意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二、2017年至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绩三、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法援职能特色,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援服务。深入开展政法干部队伍整顿和学党史等系列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开展了一系列为民办实事举措,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公仆意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业绩1、2021年截至9月3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433件;接待群众来访438人次,“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咨询1437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100 %,回复12345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24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299件,刑事案件134件(包含刑事案件全覆盖案件86件)。案件涉及农民工178人、老年人8人、未成年33人、妇女148人、残疾人25人、一般贫困者130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374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92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95件,法院审判阶段87件。
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86件。
(二)亮点工作1、“最多跑一次”,提供“当日办”高效服务。
本中心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马尾区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的三镇一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法援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按《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直接受理后向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上专设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农民工可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讨薪咨询、求法援和问题反映,方便农民工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2、“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在区人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全天候律师值班,为劳动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该做法成为*市法律援助的一个示范点,全市推广覆盖。2020年6月22日,人力资源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号文件向全国推广。2021年截至9月30日,共受理211件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出具130件法律意见书,解答法律咨询计600余人,进一步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让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只进一个“门”即可享受“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3、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
2021年,本中心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2021年截至9月30日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374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92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95件,法院审判阶段87件。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86件。
4、“提升满意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1)、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开展法律援助“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行动,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2)、加强“智慧法援”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引入应用“*法援”小程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结案、数据追踪等一条龙线上业务办理机制,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效能。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闽政通、*“12348”网站、*法律援助小程序和公众号等各种互联网平台上告知维权信息,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在12348热线新增拓展公证、司法鉴定、商事仲裁等咨询服务功能,推动实现群众一个电话问清法律服务所有事,简化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真正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5、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自贸区*片区(马尾)首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滨江广场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先后建成。滨江广场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位于*自贸区*片区(马尾区)名城峰汇国际大厦,是*市马尾区在楼宇内成立的第一家公共法律服务站,也是今年在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创新举措。
6、“扩大服务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
我中心积极组织各镇街公共法律工作站、法律援助站在基层展开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安排志愿者律师参与各类大型现场咨询活动,运用宣传单页、现场法律咨询及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安排律师撰写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LED大屏持续播放助残宣传标语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有力的扩大了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2017年至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绩:2017年至2021年,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附各项业务数据):
1、2017年至2021年9月3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2216件(2017年402件、2018年381件、2019年406件、2020年594件,2021年9月433件);接待群众来访3405人次,“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咨询6108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100 %,回复12345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227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1596件,刑事案件621件(包含刑事案件全覆盖案件309件),行政案件2件。案件涉及农民工1040人、老年人40人、未成年222人、妇女675人、残疾人158人、一般贫困者439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044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185万元。
2、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1911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498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863件,法院审判阶段550件。
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309件。
三、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1、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2、开展公共法律报务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业务过硬服务优良的值班律师团队;
5、强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受理、指派、分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功能,实现全域受理服务水平;
6、做好法律援助衔接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7、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
四、2022年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
1、在全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
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司法改革。积极协调解决律师在认罪认罚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2、推进“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主题活动;
加大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力度,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作用,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市际、县际异地协作办案和委托调取证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调研;
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加强对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实体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注重运行规范,加大培训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不定期开展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民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实体“一站式平台服务、信息化平台12348热线及网站服务等专项内容,创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普惠为民”公共法律主题宣传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普惠为民”为主题,着重围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及*12348法网,以及实体“一站式”平台服务等专项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5、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五)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终端机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和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等帮扶对象提供法援服务,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窗口,为每个村、每个家庭、每个村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将就业歧视产生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6、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接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工作;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入农户”。开展送“典”下乡活动,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常见法律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的法治素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和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充实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
7、强化宣传工作机制;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指南的宣传;
开展优秀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
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贯穿全年,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1
今年以来,平罗县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四举措”高质量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加强供给力度,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高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构建“1+13+169”公法服务实体平台体系,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民服务,多举措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发挥县、乡、村183台“小律”智能法律服务可视化自助终端机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及时掌握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求助信息,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放宽援助范围,打破残疾群众维权壁垒。
一是适度放宽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和援助事项审查对象的'范围,列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事项;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救助供养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三是重点做好生活困难、高龄、空巢、失能、失独家庭、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以及优先指派律师,最大限度维护权益。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畅通维权绿色通道。
强化部门沟通,坚持资源共享,进一步明确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简化残疾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开展回访工作,确保援助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残疾人知晓度。
充分运用“法治平罗”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力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视频、图解、动漫等作品,并结合经典案例以案释法,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面向残疾群众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意识。
今年以来,为残疾人解答法律咨询42人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6人次,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2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2
20xx年,x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x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以作风建设深化年为切入点,以提升司法行政年为落脚点,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xx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一)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任务。
全面落实法律惠民工程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分解任务,积极推进工作,把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xxxx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法律援助被纳入政府为民办xx件实事之一,我县xxxx年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为xxx件,目前已超额完成办理任务,办理质量也在逐步上升,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贫困群众提供切实充分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在“xx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等x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扩大,使更多困难群众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责,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自xxxx年xx月xx日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扩大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为xxx件,使更多刑事案件被告人从中受益。四是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律服务”、各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咨询服务功能,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
(三)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贫困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明确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规范接待、受理、审查行为,细化质量标准和办理指南。二是开展季度案件评查。坚持同行评估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评估专家与管理人员相结合检查指导,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人管理。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严格律师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高辩护和代理质量。对指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案件回访、向法律援助受援人发放征询意见卡,加x法院、仲裁委协作力度,了解承办人办案情况。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推进回访受援人措施,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力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通过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报评查结果,评选优秀案例,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培训教育。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确保向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援助标准不低、质量不降、范围更广。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贫困群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服务。
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效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媒体和“xxxxx”中国法网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利用各宣传节点,结合“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等有利时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众知晓率。利用电视台、“x司法”微信公众号、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完成法律援助窗口亮化工作,制作法律援助二维码便利贴,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扫享受法律服务。
20xx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律师宣讲x场次,受众人数达x人,解答法律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相关资料x份。各律所律师以案释法,就辖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农村土地承包、拆迁安置、工伤赔偿、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特殊群体维权等法律知识进行宣讲,使辖区居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情况
20xx年截止目前,我中心共为xxxx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为x名残疾人,xx名老年人,xxx名妇女,xx名未成年人,xx名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已受理xxx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法援中心的折合标准,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x件,民事案件xxx件,行政案件x件),现已结案xxx件。
二、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法援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公证处推进工作,设立接待引导、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受理x个便民窗口,配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功能室,划分群众书写区、网络查询区、休息区、等候区等,方便群众办事,避免群众多跑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进工作,建立“一站式”、“一条龙”窗口服务,提供便民服务箱,将乡镇村居法律顾问信息上墙公示,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到律师,解决法律诉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工作,结合星级司法所创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律师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乡镇、到村组、到社区。建立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二)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借助“xxxxx中国法网”和“xxxxxx法网”两级平台,制作即时贴,方便群众扫取二维码进入网络平台寻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服务。开放“x司法公众号”,群众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最新动态等,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人民调解,目前阅读量x万余条。建立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随时随地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咨询。积极推行“互联网+”,群众可通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网络平台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调解中心视频,线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派驻律师除每月xx日固定开展法律活动外,平时以电话、微信、QQ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依托人民调解工作群、普法宣传工作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以及乡镇(街道)工作群推进工作,适时为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解决公共法律服务难题,指导工作。目前,通过“互联网+”开展法律咨询xx人次,开展人民调解x件,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开展法律咨询xx人次,收集矛盾纠纷线索x条,审核申请法律援助条件x件。
(三)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1.从严从优遴选法律服务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按照“双向选择、考察选聘”的原则,组织动员辖区xx家律师事务所推荐优秀律师、经司法局统一考察确认,从各律师事务所挑选出一批大局观念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高的律师分赴全县各村和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目前,已聘请了xx个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明确法律顾问职责任务,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加大教育引导力度,明确要求法律顾问职责任务。一是为村(社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相关法律问题。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每月“民主议政日”进村居举办法治讲座,通过案例讲解、互动咨询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欣荣村、江南村、如意湖社区等xx多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给群众讲解宣传了《民法通则》、《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四是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村居调委会在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土地征用、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纠纷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3.加强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业务指引。
一是公开法律顾问信息。建立公示牌,将法律顾问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以及法律服务范围等信息进行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寻求法律帮助。二是明确工作时限。法律顾问在做好群众日常法律咨询的基础上,每名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x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举办x次户外法治宣传活动,逐步完善“日常有联系、定期有服务”的法律服务模式。三是严格管理考核。对法律顾问进行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各司法所如实记录法律顾问服务活动、群众满意度、群众反馈意见等情况,将其纳入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目前,全县xx个行政村、xx个社区已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微信群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专题讲座xx场次,代书法律文书x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x份,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村(社区)“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依托县电视台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五个x”建设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2、以法律惠民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办案数量和质量与上年相比有所提升。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意、化解民怨、促进和谐”,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和前沿阵地。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辖区稳定大局。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3、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和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做好实体平台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使群众不出家门口就能解决法律难题。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3
新年刚过,为了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区司法局决定召开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站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寻求突破。这是一次工作交流会、推进会,也是一次工作调研会。各位都做了发言,很有见地,很受启发。时值阳春,万物复苏,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首选法援“开战”,目的在于推进法援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法律援助制度从无到有,法律援助队伍从小到大。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多办案件,多办有社会效益的案件,是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重要标志。从近几年的统计情况看,近两年的年平均办案增幅达到15%。这些案件中,有大量困难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
有破产安置、拆迁补偿等群体性纠纷的化解,有信访纠纷的处理,有特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意味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有效维护,意味着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的有效排除。办案数量的增加,集中、直观、具体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成绩。
第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争取,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目前,我区在全市第一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和中央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补贴11万元。已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实现了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推动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随着电脑等设备的配备及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指派、办理、归档以及办案质量监督、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台帐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四,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目前,全区有依托司法所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下一步我们将在每个村居建立联系点或联络员,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由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的'5人。还有近百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虽然离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可喜的看到这个差距在不断缩小。
第五,社会形象日益提升。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主办、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已经被社会所广泛认知。伴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老百姓热情服务,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添了光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果的宣传,提高了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健康环境。
二、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们要立足于国家法律援助现行体制的实际,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研究、谋划法律援助工作。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持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和政府公共资源有限性的矛盾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分析。公共服务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经历的问题,也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将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考验的是我们的信心、意志和智慧;
二是经济发展的具体特点决定了我区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在农村,主要对象是农民,同时也不能忽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就要求我们在资源配置上要善于把握,长于运作;
三是法律援助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开展仅十余年,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和完善。因此,做好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的空间很大,关键取决于我们创新的程度和结果如何。依据这样的形势,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增加法律援助这一公共产品的数量,满足社会需求,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阶段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
法律援助工作群众需要,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领导和群众的期待也很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措施,抓好落实,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案件在基层,接受援助的群众在基层,绝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也解决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今年区司法局给每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传真机等设备,给工作站和法援中心。
基层基础建设首先要把队伍建设好,重点是提振法律援助队伍的精气神。在此基础上全面夯实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善一系列必要工作制度,同时特别注重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的目的是保证质量,提升水平。特别是工作流程的规范,是出数量、出质量、出效率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关键环节的规范,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
第二,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实践。司法部已经决定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迟到今年年底。深化便民服务活动,要把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宗旨和目标,带着感情与责任去工作、去服务。要在工作手段上实现创新与完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具体地说,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就是要在全面、扎实推行已有的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升效果。
一是要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利益问题。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要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完善
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衔接与配合,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工作程序,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援务公开,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要推行网络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指派方式,推行点援制。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做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疏导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各地要把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今年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指导和监督,省厅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考评、表彰。
第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存在着机构性质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一些地方事业性质的机构行使管理职能存在诸多障碍,导致管理无强制力或管理不到位;上下级管理机构之间业务指导关系不顺,影响了决策的顺利执行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要争取本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要保证各方面的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把经费真正使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上。
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发挥应有的效益。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光彩事业,人民群众欢迎,党委、政府重视,各级政府在人、财、物方面支持、投入的力度越来越大。作为具体承办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工作部门,我们应该满腔热情地、认真负责地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来自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情和温暖。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4
20xx年,我社区在区、街的关心重视下和相关机构的指导下,以辖区未成年人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辖区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社区开展了多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社区举办了以法律援助知识和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讲座,解答了有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并发放了相关的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辖区青少年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援助制度,掌握了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青少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辖区家长和学生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我社区在进行青少年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三统一”,即:由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服务人员办理援助事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事件质量,使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拓展援助渠道,打造窗口形象。为切实维护辖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我社区密切配合辖区派出所,不仅解决了辖区青少年遇见的各种侵权难题,还树立了我社区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进行事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积极宣传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体系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纠纷事件的处理质量,我们对承办的每件纠纷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大家更加关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行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利民惠民导向,不断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畅通申请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动“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建设,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提升服务、推动工作的动力。截止目前,该中心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5件,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启动容缺受理机制、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同时开通安徽法网、皖事通、微信、移动终端等网上法律援助受理平台和受理机制,实现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互通,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律援助,让残疾受援人“少跑路”甚至“一次都不跑路”,进一步拓展、延伸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不断完善“两免”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免予审查经济状况,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同时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申请事项范围免予审查,对其申请事项不作具体限制。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审查标准,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残疾人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全部纳入受案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更多法治获得感。
坚持“三优先”原则。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原则,实现窗口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业务当日指派“三当日”服务标准,让残疾人享受到更便捷、更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质量监督“四跟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法援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案件办理过程跟踪,对卷宗质量实行同行评查跟踪,对实时开庭的法援案件实行旁听跟踪,对已办结的残疾人案件实行百分百回访跟踪,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全覆盖,确保每一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及时高质量完成,切实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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