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代持合同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份代持合同 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公司人民币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签订本协议后,如上述公司登记于乙方名下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有任何变动,所变动的出资金额的实际权利人均为甲方,并按本协议书的规定由甲乙双方行使相关权利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出资设立该公司、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该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该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臵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该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该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该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小于甲方实际股份比例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该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2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八、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3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 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约定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4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________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
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约定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代持合同 6
甲方: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7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时间:20xx年X月XX日
股份代持合同 8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
2.公司是一个军民结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3.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
4.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____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 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缴首期股份为_________元;其余由各厂职工认缴,如不足则由各单位平均分摊,认缴时间期限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6.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_________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
7.关于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发起人_____份;各发起人主管单位_____份;_________市体改委_____份,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份。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股份代持合同 9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10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XX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全部为乙方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丙方作为公司另一股东,对此协议全面了解并知情,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上述股权转移要求时,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乙方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
(三)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其中劳务费为 元/年或总计 元,由甲方每年末/一次性支付乙方。其余费用如交通费、税金等由甲方据实支付乙方。
(四)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
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五)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六)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
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任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特别约定:各方在公司存续期间,本着合作、善意、友好的精神,审慎行使权利,互不侵犯和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丙方为公司其它股东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XX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股份代持合同 11
甲方:乙方:
个人证件:个人证件: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追求双赢与资源协同效应,经双方平等沟通、共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授权乙方代持其所属公司股权的事务,订立以下合约条款:
一、委托内容
目标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__万元的实际出资,占目标企业__%的股权比例。基于此,甲方特意向乙方授予全权代理,将甲方实际投入的全部股份委托给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企业的名义股东,同意接受这一委托,并在目标企业中行使股东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与相应工商注册文件中签名的权利,并允许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运作,出席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乙方得以名义出资者的身份执行对公司运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全部权利。然而,在涉及关键性事务时,如业务范围、管理架构与人员配置、公司章程修订、重要投资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乙方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者,拥有对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并基于其投入的'资金比例,有资格获取全部的投资回报。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拥有权利,基于实际需求,完全或部分地将其通过乙方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或转予自身或其他任何由其指定的第三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需按照本协议条款严格履行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并承担乙方为了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股东权益操作所发生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但不限于交通支出、差旅费用、住宿费用等实际开支。
7、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8、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乙方应享有象征性股东的权益,且在确保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干预。
9、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10、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1、乙方承诺,除非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自行将受托持有的股份转售或移转予任何第三方。同时,乙方确保,在甲方计划转售或移转由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时,若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乙方会全力协助甲方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
四、报酬规定
乙方的年度报酬为人民币【具体数字】元,此报酬应在本协议签署的当天支付,若未能即时支付,则最迟不应超过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发行之日。在乙方代理持有期间,所有与此代理持股相关的费用和税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将代理持股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时所产生的变更注册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
五、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触犯法律规章、违背信托责任以及未履行本合约中的相关承诺,甲方则享有根据第二条赋予的自我保护选项,无需另行征求乙方的意见或同意。
2、若甲方未能依约支付应得款项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基于甲方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计收滞纳金。在代持期间内,乙方收到的所有报酬和费用均不可退还。若甲方的出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法规,导致乙方遭受任何行政惩罚或民事责任,所有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给乙方。
七、其他规定
1、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若产生分歧,双方应秉持和解精神进行友好商谈,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向乙方企业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或其它约定。
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日期:日期:
股份代持合同 12
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街号。
2.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万股计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公司发行的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公司发行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万股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年月日前。
6.公司和公司合并时间为年月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时间:
股份代持合同 13
协议编号: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
受托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
经营实体公司: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系丙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丙方总股本数为__万股。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万元,持有丙方__万股(持股比例:__%)。
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其持有的丙方的__万股(持股比例:__%)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置。上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持甲方在丙方中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对丙方出资所享有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1.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代为行使甲方所享有的对丙方的权利。
1.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丙方股东名册以及相关工商登记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以股东身份参与丙方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4丙方对甲方实际股东的身份及甲乙双方的股权代持安排知情并且不持异议。
1.5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丙方__万股(持股比例:__%),计出资金额¥: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委托乙方代持。
2.2甲方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甲方在丙方设立时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
2.4甲方作为委托人,在工商登记上具名时无须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需承担相应税费。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登记为丙方持股平台股东之日、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之日或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如乙方终止本协议,丙方有义务为甲方办理股东具名登记以使得甲方被真实登记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四、知情权、参与管理权、收益权、转让出资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4.1知情权:甲方享有对丙方经营管理状况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或直接向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4.2参与决策权: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或参与对丙方的决策权。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当与甲方进行沟通;就丙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行使表决权时,乙方必须事前和甲方进行沟通,并按照甲方的指令代甲方行使对公司的表决。
4.3收益权:甲方基于对丙方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乙方应将代为行使该项权利所产生的收益,于三日内转账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4.4转让出资权: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持有公司一半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其他股东名下,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同时由第三人依照本《委托持股协议》享有甲方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4.5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甲方有权取得依照出资比例分配丙方的财产;乙方应将甲方应取得的丙方财产转交甲方。
4.6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为避免甲方股权因丙方增资而遭受的股权稀释,甲方有权依照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同等比例优先认缴增加的注册资本金。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甲方对委托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在公司未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时,同意将委托股份全部转为持股平台的实际出资。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可委托乙方行使丙方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乙方收到股东会召开通知后一日内须告之甲方(短信、微信、挂号信、快递、当面送达均视为甲方收到),甲方应于一日内与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甲方弃权。
5.3甲方经拥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遇乙方未经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第三人(限内部股东)名下,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置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代持的甲方在丙方公司中的股权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的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司法保全的,乙方应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提供反担保,以此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或出现不当履约行为,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乘以股份数量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按成交价的3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仍有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7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擅自处置的,与之相关的合同均不发生效力。因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关权利的,乙方按照其处置所得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自身行为及原因,使甲方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时,由此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9.1本协议如有与《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和《________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冲突,以公司章程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为准。
9.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年__月__日签署于。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14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依据公平与互惠共赢的精神,通过充分沟通与讨论,甲乙双方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持有股份的事务,协定如下条款,旨在确保各方均能恪守并遵循本协议的各项规定。请注意,上述修改保持了原文的基本结构和核心内容,仅进行了词汇和表述上的调整,力求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实现语言风格的多样性。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在本声明中,乙方明确表示并认可,代持股份所需的资金全部源自甲方,仅由乙方以个人名义代为投入。因此,实际拥有代持股份权益的人应是甲方。乙方特此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持有这些代持股份。
3、乙方特此作出更详尽声明和确认,由代持股份所衍生或与代持股份相关的任何收益皆应归属于甲方。在乙方将此类收益交付至甲方之手之前,乙方需被视为代表甲方持有并管理该等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实际持有代持股份的主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享有并承担股东应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关键决策参与、投票权、查阅财务记录等所有公司章程与法律所赋予股东的权利与责任。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实际持有股份的一方,根据本协议,有权对其委托乙方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若乙方未能适当地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约定的代持期间内,甲方享有权利,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其所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至甲方自身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对于这一过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手续,乙方需给予无条件的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受托持股的时段内,乙方负责接收由代持股份所衍生的所有收益,在获取收益后的五个营业日内,应立即将其转移给甲方或是存入甲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中。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鉴于乙方缘于自身债务纠纷等因素导致代持的股权被司法机关冻结,乙方需采取积极措施以求解冻。具体而言,乙方应当准备并提交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或财产给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执行机关,以此作为申请解封的依据。通过提供此类替代资产,乙方旨在证明其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进而促使司法机关考虑解除对股权的查封措施。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在乙方代表甲方持有股份的阶段,因代理持有的股份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应由甲方负责支付;当乙方将代理持有的股份转换至甲方或是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时,由此产生的变更注册费用亦应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份的时段内,甲方有权转移其所代持的股份。若甲方决定进行股份转让,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说明转让的具体日期、价格以及转让的股份数量。乙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按照通知所载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流程。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保守彼此所获取的商业机密。此类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中接触到或得知的信息,且除非明确证据表明该信息为公众已知或事先获得了对方的书面许可,否则保密责任将持续有效,不论本协议是否终止。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条款而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均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当甲方要求乙方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给甲方自身或是甲方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并且完成相应的办理程序时,此协议即告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旦本合约正式生效,任何签约方未能遵循或充分执行合约中的任一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所导致的守约方全部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关于执行本合约产生的争端,甲方与乙方应秉持友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代持股份公司的登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于本协议中未涵盖的细节,双方可通过附加文件或签署增补协议的方式进行明确,此类附件或增补协议与主协议拥有相等的法律约束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股份代持合同 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进行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登记托管的股份、范围、数量和托管期限
(一)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登记并管理甲方已发行的股份,甲方托管的股份数量总计股(以下简称“托管股份”),托管股份由 个股东持有。
其中:法人股: 股;自然人股: 股 (其中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在甲方未确权之前,乙方不负责托管;经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登记托管)。具体股东名册附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托管服务的期限(以下简称“托管期限”)为________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股份托管的内容和规则
(一)乙方接受委托登记并管理甲方的股份,并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股份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份托管初始登记、股份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股份过户登记、股份质押登记、注销登记等。
2、股份托管管理业务:包括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挂失、股份查询、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代理分红派息等(代理分红派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3、上述业务仅限于已经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待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上述业务。(二)股份托管的办理规则双方同意:具体业务办理以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为准。
三、双方承诺
(一)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保证在其将托管股份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与乙方进行登记托管期间,乙方应为托管股份的唯一登记托管机构,甲方不得再将托管股份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托管,否则乙方将不对甲方与其他登记托管机构之间的及/或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3、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同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股东名册是甲方现有股份状况的最直接证明,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甲方的全部股东名称/姓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他相关信息。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办理股份托管初始登记后,甲方自备的股东名册(包括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有权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应与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完全一致;若记载不一致的,则乙方不对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二)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1、乙方系合法成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登记托管服务。
2、乙方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股份登记托管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及其股东提供股份托管相关服务。
3、乙方保证规范操作股份登记托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对于托管股份和甲方股份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并在托管期限内根据甲方或有权机关的指示对于托管股份的变动、注销、质押、冻结等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对托管股份在本协议生效前所产生的或因本协议生效前的任何原因所导致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其向乙方提交的股东名册得到妥善保管和保密,有权知悉托管期限内托管股份的变更情况;甲方(仅可查询本公司在乙方处登记托管的股份情况)、甲方股东(仅可查询其自身持有的甲方股份情况)、或经甲方书面授权查询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定查询范围)、有权政府部门(依职权查询)可按照乙方制定的业务程序、按照乙方提供的途径查询相关信息,除上述个人或单位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就托管股份免费提供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3、有权查询、统计乙方已登记的托管股份相关资料。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有权要求甲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2、在托管股份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上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甲方就托管股份提出的任何指令。
3、就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乙方业务规则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二)乙方的义务:
1、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为甲方每位股东出具《股东账户卡》。
2、免费向甲方股东提供包括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六、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为甲方提供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存在缺陷,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的赔偿责任应以甲方和甲方股东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二)因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有误,不符合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应当终止;
(1)甲方的法人主体已注销或被有权机关吊销;
(2)托管股份已注销或已消灭;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的,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4)甲、乙双方已就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的;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约定
乙方同意,对于甲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份托管登记而向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根据乙方业务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前述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得超过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获得的收益。
为避免歧义,就下述信息、资料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1)甲方披露前,乙方已经自第三方了解的,而第三方不受任何保密义务限制;(2)甲方披露前,已经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渠道查询到的;(3)甲方披露前,乙方以合法方式自行研究、发明、发现的;(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披露或有关政府机关要求乙方进行披露的。
甲方在股份托管服务期限内,拟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登记托管的,应当在收到其他交易场所同意其上市、挂牌、登记托管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向乙方提交《股份退出登记申请书》,未在规定日期内提出退出申请的,视为自动退出托管,乙方有权按照其业务规则对甲方托管股份进行处理,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或法律责任。
本协议共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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