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合同

时间:2025-10-05 11:20:44 合同

供热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热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热合同

供热合同1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建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

  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七、其他:

  1、是施工过程中,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应接受甲方必要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监察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其他项目经理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施工原因,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也有乙方全部承担。

  4、此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甲方向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乙方应予接受并执行。

  6、甲方每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交回上次支付工程款的真补票材料发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共六个项目分别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热配套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_供热配套问题协调会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供热合同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双方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三、甲、乙双方同意,积极妥善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签订三方协议所收到的配套款,为配合乙方市政管网建设,

  已投入建设_______________供热主管网工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原合同已开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项等事宜经协商核算后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热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__年7月30日至__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19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

  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供热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xx年〕98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xx年〕19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

  供热单位(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其他:________。

  3.采暖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________平方米,居住建筑________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外接热源□自建热源□其他:。

  5.热源种类:□城市热力□燃气锅炉□燃煤锅炉□其他:________。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散热器□地板辐射采暖□空调□其他:________。

  第二条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热力站□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________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置在:□建筑地下室□建筑楼梯间

  □其他位置:________。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________

  数据采集方式:□手抄表式□远传式

  □其他类型:________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蒸发式□电子式□电子远传式

  □其他:________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超声波热量表□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________。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其他:________

  第三条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违约金。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________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热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4、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10 m2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7、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施工工期: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5、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47%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1、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2、乙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3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24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3、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4、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500_____元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_,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合作申购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2.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3.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4.按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5.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及程序切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2.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3.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4.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准备工作。

  5.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_____周后的____日内,营业部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即_____元整给乙方。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_____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_____天的,乙方按迟延____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

  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

  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六章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_____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

  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

  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供热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制

  _________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合同空白处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3、合同条款中有选择项的,在选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在否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

  4、合同中没有填写的空白处,用删除线划掉。

  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热费金额

  (一)用热地点: _________市_________ 区 _________小区_________ 街号_________ 栋(楼) 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层 _________室。

  (二)用热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折合标准收费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三)热费金额: _________元。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二)供热期间居室内温度的确定及检测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 热费标准、收费期限

  (一)甲方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遇价格调整时,甲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收取热费。

  (二)热费交缴方式:

  (  )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银行交纳;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交纳。

  (三)热费缴纳期限:

  (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四)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8小时以上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五)乙方已委托甲方负责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六)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甲方负责,其费用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止供热48小时以上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应当给乙方按日双倍退还热费。

  第五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热费交纳办法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乙方需改变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减少或停止用热,应当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

  (四)乙方申请停止用热,应按照《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符合停止用热条件,履行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室内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和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室内用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其费用自理。室内用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应当委托甲方实施,甲方不得拒绝。其费用已经计入热费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费。未计入热费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费。

  (七)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并要求甲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甲方未能及时改正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或更名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交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止用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接网或开动分户供热阀门用热,甲方可以停止用热,并收取自用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的热费;用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_________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供热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常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龋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11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见附件)。

  2、合同预算金额(大写):整( ¥)(含税)。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其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_____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合格安装场地之日起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可在合同签订后提前进场进行管线铺设施工。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招标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免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养年(自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设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设备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室内机进场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40%价款,室内机及管道安装完成及室外机进场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额的40%价款;整个项目货物安装完毕竣工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及结算后,甲方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应提供本次所拨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拨付最后一笔款项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包含质保金金额),否则发包方不予拨付该次工程款。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满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税票须为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安业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法。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七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有质量保证金,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给甲方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供热合同12

  建设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监督方(以下称丙方):

  本合同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鉴定,责任方向为:乙方对甲方负责,丙方对甲方负责。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装内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内容:建业园小区3#楼东十字路口至各楼供热总阀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施工界限为各楼供热总阀门处)备注:

  二、工程价款

  本工程采用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本工程价款金额共计 元,大写( )

  三、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

  具体材料详建预算表。

  四、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3日内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2、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在日内安装结束。

  3、调试及验收,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应在日内调试完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的价款的

  2、超出发包部分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或补签合同)。

  六、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管道走向、放线,并应在工程具备安装条件3日前,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施工。

  2、甲方应在提供乙方安装管道时所需要的临时水、电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院内的协调管理工作。

  4、甲方应根据安装、调试需要向乙方提供便利。

  5、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临时住房。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3、乙方负责供暖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事项。

  5、乙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6、乙方承担材料的运输费用。

  7、乙方负责施工结束后,将工程正式管网图纸一式四份提供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2份。

  8、乙方负责施工中对甲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果有损坏负责修理或赔偿。

  9、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八、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负责甲乙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临时变更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3、负责乙方供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负责甲方的用暖效果达到合同要求。

  九、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丙双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换或退货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丙双方提出异议后,应在2日内答复并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丙双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3、在管道调试、运行中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保证运行。

  十、工程保修

  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保修为: 年。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三方必须执行。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无故延误工期的,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时将款付给乙方,延期付款,每天按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付给乙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散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三方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认可的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由乙方收到付款之日起有效。合同一式九份,三方各三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供热合同1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

  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____年__月__日起至次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

  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____年__月__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年___月___日___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鹤壁市淇滨区湘江时代花园小区 水源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行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管理。

  2、乙方在委托运行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行协议书》及《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机房机组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技术服务等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供暖标准:根据本地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行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2、机组设备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机房设备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4、甲方提供的机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甲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及结算工作,并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向乙方购买供热服务的费用。

  2、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市政府及热力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委托经行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管理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行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热合同15

  甲方(供热水方):

  乙方(用热水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热水和用热水(以下简称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供水地点、方式

  1.供水地点:

  2.供水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第二条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机械式热水计量表;供用水双方按照此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计量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要移位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4.乙方不得发生故意使计量装置失效、失真的行为,否则将视作盗用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供水管线同径水表额定流量与盗用时间的乘积予以赔偿。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恢复供水,按新用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供水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水价格现由物价局核定为人民币40元/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物价局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供水费用的结算公式为:物价局公布供水价格×乙方当月用水量

  4.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供水费用,乙方应在每 月 日前向甲方交水费,交费时甲方提供水费清单。

  5.乙方对用水计量或水费结算有异议时,应先缴清水费,然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处理。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以甲方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包括计量水表)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当按照物价局文件规定向乙方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等原因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小区布告栏内张贴告示通知乙方。

  2.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时,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收取水费滞纳金。

  3.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4.因乙方表计被占压、损坏、乙方拒绝接待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5.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6.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串水、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属于乙方负责维修的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户内表)必须保证每个收费周期让甲方进门抄验水表。

  2. 乙方必须确保与甲方联系沟通的信息畅通,手机或座机变更时及时告知甲方。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甲方缴纳水费,逾期缴纳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滞纳

  金。乙方可以对甲方收缴的水费向甲方申请复核。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正常情况下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水温向乙方供水,如果乙方对供水质量存在异议,应首先向甲方报修并协调处理。

  5.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甲方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如果发现甲方负责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存在滴、漏等损坏现象时,必须及时联系甲方报告情况并配合维修。

  6.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或在甲方水网上私接管线。

  8.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改动计量表及其位置,如需改动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不得私自启封、拆卸或人为破坏计量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抄错表造成多收水费的,甲方应当予以退还。

  (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决策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30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2)乙方终止用水,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水设施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乙方自身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停止供水后,乙方要求重新恢复供水的,应在缴齐欠费、滞纳金和其他费用后,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第九条 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 通知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专人送达(张贴于本合同所涉的乙方用热的房屋门口视为送达),或传真发送,或用挂号信件或EMS寄送至下列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寄送至接受人已经提前十日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则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 乙方: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收件人:收件人: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1_种方式解决:

  (1)由 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3.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 合同解释

  1.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2.本合同中的标题为方便提示所设,并不对合同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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